辽宁省生态学会成立于1985年6月。2005年,在辽宁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辽宁省科协的业务指导下,辽宁省生态学会正式登记成为具有法人代表的社会团体组织,是由生态科学技术工作者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中国生态学学会的地方组织机构。
辽宁省生态学会目前是第六届理事会,现挂靠在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朱教君院士/所长任理事长,下设副理事长7人、理事24人、秘书长1人;现有会员160人,高级职称会员占57%。理事单位涵盖辽宁省生态学科主流科研单位高校 16个,包括:辽宁省农业科学院、东北大学、辽宁大学、辽宁省环科院、辽宁省经济林研究所、辽宁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大连海洋大学、辽宁省森林经营研究所、辽宁省水土保持研究所、沈阳大学、沈阳建筑大学、沈阳农业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沈阳药科大学、中国科学院沈阳分院。
学会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广大生态科学技术工作者,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民主办会的原则,充分发扬学术民主,开展学术讨论;提倡辩证唯物主义,坚持实事求是、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的科学精神科学态度和优良学风;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繁荣生态科学事业、推进生态建设、提高全民生态意识为实施国家可持续发展和科教兴国两大战略目标,为生态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学会主要任务:开展生态领域学术交流,促进生态学科发展;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生态科学知识,传播生态学思想,推广生态技术;组织会员参与生态环境建设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和科学决策工作;开展对会员及生态科技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举办为会员服务的事业与活动,反映生态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