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生培养

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

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为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新要求,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遵照《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全面修订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和科研成果要求的通知》,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培养目标

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以应用生态学为主攻学科,围绕森林生态与林业生态工程、农田生态与农业生态工程、污染生态与环境生态工程三大重点学科领域,致力于森林生态系统格局与过程、森林植被恢复与环境效应、农田生态系统物质循环与调控、微生物资源与生物技术、污染生态过程与生态毒理、土壤环境与生态修复6个方向的研究工作,为国家应用生态学科技创新体系培养人才,培养硕士研究生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体要求如下:

1. 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风严谨,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敬业精神。

2. 硕士研究生在森林生态与林业生态工程、农田生态与农业生态工程、污染生态与环境生态工程三大重点专业领域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3. 硕士研究生能够熟练运用英语阅读本领域有关文献资料,并能撰写论文摘要,具有良好的英语听说能力。

4. 具有健康的体质与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培养采取“两段式”的培养模式,包括课程学习和科研实践两个阶段;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负责指导研究生科研工作,关心研究生政治思想品德,并在严谨治学、科研道德和团结协作等方面对研究生严格要求,配合、协助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做好研究生的各项管理工作。

硕士生基本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4年。

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第一年在中国科学院大学北京教学园区集中参加课程学习,期间遵循《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管理规定》,完成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的学习。

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第二年返回研究所,依托导师所在单位的科研项目、科研条件和科研设施,进行科研实践和开展学位论文工作,培养研究生科学研究能力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能力。

三、研究方向

我所在植物学、微生物学、生态学、环境科学、土壤学和森林培育学学科专业培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各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设置如下:


学科专业

研究方向

生态学

森林生态学

恢复生态学

生态系统生态学

农业生态学

景观生态学

产业生态学

生态水文学

生态气候学


微生物学

微生物生态学

环境微生物学

真菌多样性与生态学

农业微生物学



土壤学

土壤植物营养

土壤生态学

土壤生物与生物化学

环境科学

环境修复与环境工程

环境过程与环境毒理


植物学

植物多样性

植物生理学


森林培育

次生林恢复与经营

森林培育与管理



四、课程学习学分要求

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管理。研究生获得学位所需的学分,由课程学习学分和必修环节学分两部分组成,二者不能相互替代。

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前,课程学习总学分不得少于30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7学分,包括: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自然辩证法概论1学分、学术道德与学术写作规范1学分、硕士学位英语3学分。公共选修课不得低于2学分,专业学位课不得低于12学分。全部课程学习学分均在中国科学院大学集中教学期间完成,回所后,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修所内博士专业课程。

五、必修环节及要求

(一)开题报告(2学分)

研究生在广泛调查研究、阅读文献资料的基础上,自己提出学位论文选题。选题应尽可能对学术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有重要意义。

研究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就选题的背景意义、国内外研究动态及发展趋势、主要研究内容、拟采取的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法、预期成果、论文工作时间安排等方面,撰写《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经导师同意后,报研究生部备案,方可进行开题报告。除保密论文外,开题报告应公开进行。硕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15分钟,专家提问15分钟。开题报告一般定在第三学期内完成。开题报告考核小组由5位具有副高级技术职称以上的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考核小组就学生的论文选题、文献综述、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报告的表述和报告写作等几个方面综合考评。开题报告考核的结果有四类: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开题报告考核不合格的学生,需在半年内重新考核一次。二次考核仍不合格者,应予以退学。

(二)中期考核(2学分)

中期考核主要考核研究生在培养期间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拟解决的途径、下一步工作计划及论文预计完成时间等。研究生需撰写《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报告》,经导师同意后,报研究生部备案,方可进行中期报告。

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在毕业前半年内进行。中期考核小组由5名具有副高级技术职称的研究人员组成。除保密论文外,中期考核应公开进行。硕士研究生的中期报告20分钟,专家提问15分钟。中期考核的结果有四类: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中期考核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工作;不通过者须在半年内重新考核一次。第二次考核仍未通过者,应予以退学。

(三)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2学分)

为了促使研究生能主动关心和了解国内外本学科前沿的发展动向,开阔视野,启发创造力。要求每个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至少参加5次学术报告。

研究生完成科研课题的过程中,还须完成一定工作量的助研工作,或参加所内外组织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参加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的情况均应记录在《研究生学术报告活动表》中,申请答辩前由导师签字认可后提交研究生部备案,可取得2学分。

六、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

学位论文研究工作是对学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申请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前,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不得造假,不得抄袭和剽窃他人成果。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不应少于一年半。

论文评阅应聘请所外3位本领域或相近领域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对申请人的学位论文进行盲审。如有一位评阅人给出意见为“修改后评阅”,则需修改后重新提交进行复评,一般为原评阅人复评。如有一位评阅人给出意见为“不同意答辩”,则再增聘两位评阅人进行评阅,增聘评阅人如再有一人给出“不同意答辩”,本次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无效。

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应掌握本学科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现代实验方法和技术,了解本学科发展的现状和趋势,具有独立从事方向明确的应用研究和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不强制要求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取得量化的科研成果,但要求从以下三个方面考察学位论文质量:

1、论文作者应在了解本研究方向国内、外发展动向的基础上突出自己的工作特点,对所研究的课题应有新的见解;

2、论文内容应具有明显的学术意义或对社会发展、文化进步及国民经济建设的应用价值;

3、论文答辩过程中要对论文的选题、研究设计、逻辑性和规范性、工作量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查。

除有保密要求外,论文答辩一般应公开举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除导师外至少五位与本领域相关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两位为所外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原则上应由研究所学位委员会委员担任。

答辩委员会对是否建议授予申请人硕士学位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获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方可做出建议授予学位申请人硕士学位的决议。

论文答辩未通过者,经答辩委员会成员过半数同意,可做出在半年后至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的决议;若答辩委员会未做出修改论文、重新举行答辩的决议,或申请人逾期未完成论文修改,或重新答辩仍不合格者,一般不再受理其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七、学位申请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研究生部将申请人的有关学位申请材料报送所学位委员会,所学位委员会对学位申请人进行全面审查和综合评价,以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委员过三分之二及以上通过,做出拟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

八、附则

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经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自20226月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