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郝 欣(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主持纪委全面工作,履行监督第一责任人职责。负责监督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重一大”决策、民主集中制;统筹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执纪问责;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总体部署、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廉洁文化建设;负责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纪律审查、问责追责。
解立珍(纪委副书记),协助纪委书记主持日常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审计整改督办、科研经费与资产监督;负责党风廉政制度建设、监督落实、廉政档案管理;负责信访办理、纪律审查组织协调、案件材料归档;完成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袁海生(纪委委员),负责科研诚信、科技伦理、学风作风监督;负责学术不端行为监督核查、科研项目与成果规范监督;联系科研一线党支部,收集学风与廉政意见建议。
宗文君(纪委委员),负责纪律教育、党风党纪学习、警示教育组织;负责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监督检查、整改督办;负责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廉洁从业提醒。
付 彬(纪委委员),负责党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监督、违规违纪问题监督;负责人事、招聘、岗位聘用、职称评聘等事项监督;负责日常作风监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