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家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
2.在科研生产一线工作,从事本行业领域工作10年以上,在业界具有较高知名度。
3.一般应有(或相当于)正高级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两院院士不受年龄限制)。
4.科研院所专家一般应担任单位首席科学家、总工程师或重点实验室主任/副主任及以上职务(或相当层次)。
5.2023年1月1日以后任职的专家,以及近三年入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的专家优先推荐。
6.具备完成评审工作的身体条件和工作条件。
7.无违纪违法行为,参与评审评估、咨询论证等活动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8.符合相关重点领域方向(附件1)。
二、推荐数量
院属科研院所每个单位推荐不少于5名。
三、工作要求
1.对照专家条件,在充分尊重专家本人意愿基础上开展推荐工作。
2.请填写《推荐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2),于5月13日前反馈至邮箱gaozhenrui@iae.ac.cn。
联系人:高振蕊 联系电话:8205
人事教育处
2026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