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人才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

一、专家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

2.在科研生产一线工作,从事本行业领域工作10年以上,在业界具有较高知名度。

3.一般应有(或相当于)正高级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两院院士不受年龄限制)。

4.科研院所专家一般应担任单位首席科学家、总工程师或重点实验室主任/副主任及以上职务(或相当层次)。

5.2023年1月1日以后任职的专家,以及近三年入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的专家优先推荐。

6.具备完成评审工作的身体条件和工作条件。

7.无违纪违法行为,参与评审评估、咨询论证等活动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8.符合相关重点领域方向(附件1)。

二、推荐数量

院属科研院所每个单位推荐不少于5

三、工作要求

1.对照专家条件,在充分尊重专家本人意愿基础上开展推荐工作。

2.请填写《推荐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2),于513日前反馈至邮箱gaozhenrui@iae.ac.cn

联系人:高振蕊         联系电话:8205


人事教育处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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