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科学计划2026年度项目指南(第一批补充)

各位老师:

为实施更加开放包容、互惠共享的国际科技合作战略,推动实现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助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NSFC”)广泛联合国际组织以及各国科研资助机构,发起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科学计划(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Program,以下简称科学计划“SDIC”),共同开展面向全球挑战的科学研究,促进双多边国际交流与合作,拓展国际合作空间。

  2026年度,科学计划将发布两批指南,包括组织间合作及战略性研究两类。现补充发布2类组织间合作项目,参与合作的外方资助机构包括瑞典研究理事会(VR)和国际竹藤组织(INBAR)。

  一、总体科学目标

  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的17项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相互关联、彼此促进又相互制衡,系统把握SDGs之间的协同关联与潜在矛盾,对统筹实现可持续发展三大核心维度——经济发展、社会包容与环境保护的平衡具有重要意义。

  实现可持续发展是全球治理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核心使命,而全球变化已成为当前人类可持续发展面临的重大挑战之一。本科学计划直面全球可持续发展的系统性挑战,聚焦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关键目标,围绕应对全球共同挑战布局关键战略领域两大主线,开展跨国界、跨学科的系统性研究,推动可持续发展从科学认知迈向实践路径。重点聚焦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及全球典型区域,开展多层次、多场景的区域集成研究,推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可持续发展模式,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支撑,为相关国家和地区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二、主要资助方向

  2026年度,科学计划将围绕全球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挑战,结合全球共同挑战与国际科技前沿,主要围绕生命健康、资源绿色开发、生物多样性等领域与国际合作机构开展联合资助。具体资助方向及要求,详见各资助机构及国际组织的项目说明

  三、遴选项目的基本原则

  () 项目申请应以实现两个及以上联合国SDGs为目标,面向相关国家可持续发展面临的实际挑战,提炼基础科学问题开展研究。

  () 鼓励开展前沿领域探索性研究,优先支持具有原创性的新概念、新理论、新方法和新技术的研究。

  () 项目申请应突出对青年人才的培养和国际合作网络建设(特别是多边合作)。

  () 鼓励来自不同学科领域的研究队伍联合申请,促进学科交叉。

  四、2026年度资助计划

  () 资助类型及规模

  拟资助合作交流项目不超过10,“在华研讨会项目不超过2项:

  外方资助机构

     合作交流项目

  在华研讨会项目

 瑞典研究理事会

 不超过10项,不超过35万元/


  国际竹藤组织


不超过2项,不超过10万元/

  合作交流项目旨在支持中外科研人员开展能力建设,可开展包括互访、讲习/培训班等多种交流活动。在华研讨会项目旨在支持中外科研人员召开在华学术会议。

  () 资助期限

  1. “合作交流项目资助期限为2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711日至20281231日。

  2. “在华研讨会项目资助期限为1周,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711日至20271231日。

  五、申请注意事项

  科学计划框架下的合作交流项目在华研讨会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

  () 申请条件

  1. 中方申请人须是202712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

  2. 在研项目的主要参与者作为中方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并经在研项目负责人同意。

  3. 外方合作者应符合各资助机构及国际组织的要求(详见各资助机构及国际组织的项目说明,其中外方合作者中的负责人简称外方负责人,默认为中文申请书境外合作人员栏目的第一人)。

  4. 更多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 限项申请规定

  1. 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2的范围。

  2. 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3. 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各类SDIC项目,合计限1项。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不计入统计范围。

  4. 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 申请人注意事项

  1. 申请路径

  申请人须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

  (1) 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申请项目所属科学部选择界面,点击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2) 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 + 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

  (3) 申请合作交流项目,点击合作交流(组织间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科学计划(SDIC

  (4) 申请在华研讨会项目,点击在华召开国际(地区)学术会议(组织间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科学计划(SDIC

  (5) 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在研基金项目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申请书填写界面。

  具体填报要求详见与各资助机构及国际组织的合作项目说明。

  2. 预算编报

  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

  合作交流项目和研讨会项目的资金预算仅包括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填写入资金预算表序号第4业务费,此类项目无间接费用。在预算说明书栏目,应按交流年度根据需要为出访或来访人员的国际旅费(经济舱)、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以及双边研讨会的会议费制定详细预算。

  3. 附件材料

  申请自然科学基金委与国际竹藤组织联合资助的在华研讨会项目,需将申请简表(附件1)上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

  4. 合作协议

  项目获批准后,申请人须与外方负责人签署合作协议(附件2),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

  5. 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本指南及附件、《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指南》的相关要求,在线填写并提交项目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6. 为加强项目的学术交流,促进项目群的形成和多学科交叉与集成,本科学计划将定期举办资助项目的年度学术交流会,并将不定期地组织相关领域的学术研讨会。获资助项目负责人有义务参加并协调外方合作者参加本科学计划指导专家组和管理工作组所组织的上述学术交流活动。

  六、项目申请接收

  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26520日至202662216:00时。

  七、批准结果公布

  2026年底将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通知资助结果。

  八、自然科学基金委与各资助机构及国际组织的合作项目说明

  1.自然科学基金委与瑞典研究理事会合作项目说明https://www.nsfc.gov.cn/p1/4199/123510.html

  2.自然科学基金委与国际竹藤组织合作项目说明https://www.nsfc.gov.cn/p1/4199/123511.html

九、研究所联系人:刘老师    83970315   liuli@iae.ac.cn

科技处

2026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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