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研究所固定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提升资产使用效益,建立常态化、全覆盖的资产盘点机制,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度资产盘点工作,现将盘点流程、操作要求、时间节点、报送标准及配合事项等事宜通知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盘点核心说明
(一)盘点阶段划分:6月10日-6月23日为自查上报阶段,6月24日-7月3日为复核抽查阶段,7月6日-7月31日为整改处置阶段。
(二)盘点范围:各课题组、部门占有、使用的全部固定资产,含使用中、移交中、存放于异地的所有资产,做到全面覆盖、不重不漏。
(三)责任要求:部门负责人为盘点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盘点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各资产使用、保管人为直接责任人,对本人保管资产的账实一致负责;各课题组、部门需指定1名盘点联系人,全程对接盘点相关工作。
二、具体操作步骤
(一)领取财务资产处下发的《资产盘点信息表》《资产整改处置信息统计表》,明确盘点范围、时间节点与填报要求。
(二)各课题组负责人牵头部署本部门盘点工作,将盘点任务分解至各资产直接责任人。各资产直接责任人以下发的盘点信息表为基准,对名下所有固定资产逐件现场核查,做到一物一核对,严禁只对账不看物、虚报瞒报。
核对内容包括:资产名称、规格型号、资产编号、使用状态、使用地点、保管人、账面金额等,确保台账信息与实物完全一致。盘点完成后,由资产责任人、部门负责人亲笔签字确认,禁止代签、漏签;纸质版盘点表需完整打印所有列。
(三)对清查中发现的账实不符、资产信息错误、状态异常、到期待报废等情况,统一登记至《资产整改处置信息统计表》,随盘点表一并上报。
(四)部门盘点联系人对全部资料复核把关,确认内容完整、填报无误后于6月23日前,将以下资料完整上报至财务资产处:
1. 纸质版:《资产盘点信息表》《资产整改处置信息统计表》、账实不符/资产异常情况说明(均须部门负责人签字)。
2. 电子版:上述所有资料的Excel版/扫描版。
(五)对需移交、退库、处置的资产,同步在ARP系统提交对应申请;资产责任人在离职/退休前,需完成资产交接;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交申请的,由部门统一提交说明,由财务资产处按规定处理。
(六)按照研究所资产盘点五年抽查全覆盖工作安排,本年度抽取约 1/5 资产开展现场复核抽查。被抽到的部门及资产责任人,须主动配合现场核验、资料调取等工作。
三、关键注意事项
(一)盘点表中原系统基础信息不得擅自修改,如有疑问,请另行附书面说明,由财务资产处统一核实处理。
(二)野外台站资产为本次盘点重点内容,请各野外台站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所有资产盘点到位、账实相符。
(三)对个人名下净值为 0、已停止使用的通用设备(电脑、打印机、一体机等),统一提交处置申请,完成资产核销。
(四)所有盘点资料均为审计备查资料,请务必保证资料真实、完整、规范,不得涂改、销毁、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联系人:王馨、王伊琦
联系电话:83970322、83970307
电子邮箱:wx@iae.ac.cn、wangyiqi@iae.ac.cn
财务资产处
2026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