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新闻宣传中规范使用地图的通知

各科研人员、部门信息员:

地图是新闻宣传中直观呈现地理信息的常用载体,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媒体稿件等经常使用地图配图。2025年7月1日,《科技期刊地图使用规范》(T/CESSP 001-2025)已正式实施,该标准同样适用于各类可公开传播的科技成果里的地图规范使用。为帮助大家在发布所网站/公众号新闻、开展媒体宣传时规避“问题地图”,现就有关要求提醒如下。

一、哪些地图需要送审?

根据规范要求,向社会公开的地图(除景区图、街区图、地铁线路图等内容简单的地图外),均须报送有审核权的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科技期刊中常见需要审核的地图包括:

1中国全图及包含邻国边界的区域地图;

2涉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地图;

3世界地图及主要表现地为国外的地图;

4历史地图和专题地图中涉及疆域界线、行政区划的图件。

不需要审核的地图主要有三类:直接使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供的带审图号的公益性地图;内容简单的景区图、街区图等;法律法规明确公开且不涉及国界、行政区域界线的地图。

二、警惕“问题地图”

“问题地图”往往隐藏着严重的政治风险,使用地图时需重点排查以下常见错误:

1漏绘钓鱼岛、赤尾屿、南海诸岛等重要岛屿,或未标注南海断续线;

2错误表示台湾省,如将其按“国家”标注;

3错绘藏南地区、阿克赛钦地区的国界线,或混淆国界、未定国界的符号;

4地图精度超标、标注涉密信息;

5地名使用不规范,如未采用标准拼写、错误标注行政区域名称。

三、地图合规使用三步法

第一步:选对地图来源

优先使用官方发布的标准地图,可通过自然资源部标准地图服务网站(http://bzdt.ch.mnr.gov.cn/)下载中国地图、世界地图,或通过各省级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网站获取省级行政区域标准地图。直接使用标准地图时需标注审图号。

第二步:规范使用与标注

使用标准地图时不得随意编辑改动。对地图内容进行编辑(包括放大、缩小和裁切)改动的,公开使用前须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地图审核通过后,需在出版物中规范标注审图号。

第三步:及时送审

涉及需审核的地图,应提前向有审核权的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审核,预留充足的审核时间。

四、送审注意事项

地图送审时,应按照规范要求提交相应材料。审核主要内容包括地图图幅范围、我国重要岛屿、行政区划内容、界线审查、涉密内容、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地名使用等。地图审核通过后核发审图号。

请各位科研人员、部门信息员高度重视地图使用的规范性问题,特别是在发布所网站/公众号新闻、进行媒体宣传时,要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执行,共同维护国家版图的完整与尊严。

特此通知。

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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