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内各部门:
辽宁省科技厅、省科协联合组织开展 2026 年辽宁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申报认定工作。为做好我所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类型
(一)申报范围:在辽宁省行政区域内,由政府、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兴办,具备一定科普宣传教育示范基础,向社会公众开放,广泛传播科学技术知识、科学方法和科学思想,开展科普宣传教育的单位或机构。
(二)申报类型:包括科技场馆类、科研教育类、自然人文类、生产设施类、数字传播类五类科普基地,具体条件须符合《辽宁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辽科发〔2025〕4 号)第五条、第六条相关规定。
二、申报认定程序
在线申报。 通过新版 "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s://service.kjt.ln.gov.cn/)申报:登录后进入 "应用中心" 模块,点击 "申报进行项" 下的 "辽宁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 进行申报并上传材料,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填报受理时间为 2026 年 8 月 26 日至 9 月 25 日。
初审、评审、公示和备案。 由市级科技管理部门会同市科协按属地原则组织初审、专家评审、公示,并将认定名单报省科技厅备案。市级初审截止 10 月 25 日,向省科技厅备案截止 10 月 31 日。
复核和备案。 省科技厅对认定名单复核、实地抽查,商省科协并提请省科技厅党组会议审议。认定命名。 由省科技厅、省科协共同印发认定命名通知并颁发牌匾。
所内联系人:赵曼茹
电话:024-83970316
通知原文(https://kjt.ln.gov.cn/kjt/tztg/gztz/2026090115252731633/index.shtml)
科技处
2026 年 9 月 14 日




